发布时间:2021-03-18
一、例基本信息采集
业务类别:律师非诉讼案例
裁判时间:2015年
裁判机构名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姓名:陈李烨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省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浙江省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检索主题词:教育 重整 竞争性谈判
二、案例正文采集
金华市江南中学与金华市智合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
【案情简介】
金华市江南中学(下称“江南中学”)成立于1998年5月,系金华市区招生规模最大的民办高中,2015年12月破产受理时学校有63个班级,3200余名在校学生,260余名在岗教职工。债务人财产总额达3.92亿元、债务总额8.2亿元。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4日裁定受理江南中学和智合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同时指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浙江金元律师事务所和金华安泰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案件结果】
2016年3月17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江南中学和智合公司合并重整。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成功锁定了6家意向投资人参与竞争性谈判进行公开竞价,最终金华东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2.813亿元对价竞得江南中学重整投资人资格,该对价比清算条件下评估值1.7亿元和重整条件下评估值2.519亿元分别高出1.1亿元和0.3亿元。2019年1月24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江南中学和智合公司重整计划。2021年3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结破产程序。
【案例评析】
由本所与金华当地管理人合作办理的金华市江南中学与金华市智合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债务规模超8亿元,教职工300余人,涉及民办教育机构、房企联合破产等疑难问题,维稳压力大。该案被评为金华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协会2018-2022年度十大优秀履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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