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EN

浙江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发布时间:2026-03-17

浙江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负债达110余亿元,职工债权涉及近300万元,按最初重整计划职工债权仅能实现70%清偿率,光正大所担任管理人后通过各方工作,最终实现职工债权100%清偿。该案系浙江省首例实施存续式分立条款,实现投资人债务反向剥离的出售式重整案例。


上一篇

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2025-04-14
下一篇

浙江自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24-04-30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服务热线

0577-56891983 (温州总部)

021-61671618 (上海)

0595-22301922 (福建·泉州)

0577-67261166 (温州·永嘉)

温州总部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A幢3、4、7、8楼

上海分所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207室

泉州分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158号

永嘉分所

温州市永嘉县三江立体城汇江庭3幢2504、2506室

扫码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 2025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1010011号-1

律师咨询推荐

律师咨询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