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EN

潘镇涛律师代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获不起诉——以案为鉴,警醒从业者莫触法律红线

发布时间:2026-07-07

上一篇

党建活动|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赴永嘉县林坑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2026-07-06
下一篇

温州市河南商会执行秘书长陈胜利一行走访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

2026-07-13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服务热线

0577-56891983 (温州总部)

021-61671618 (上海)

0595-22301922 (福建·泉州)

0577-67261166 (温州·永嘉)

温州总部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A幢3、4、7、8楼

上海分所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207室

泉州分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158号

永嘉分所

温州市永嘉县三江立体城汇江庭3幢2504、2506室

扫码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 2025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温州中网  浙ICP备11010011号-1

律师咨询推荐

律师咨询推荐